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江苏省扬州市区。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50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0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1000多人。现设有29个学院,12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由扬州大学原艺术学院分设而成,专业肇始于1993年原扬州师范学院创建的艺术系。
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领域)授权点、教育专业硕士(学科与教学论)授予权,学院设有扬州大学扬州民间音乐研究所、“美声之林”声乐艺术中心。
美术与设计学院现设有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授予权,建有美术学校级重点学科,设有扬州八怪研究所、扬州大学陶瓷研究所、扬州民间美术研究所、扬州大学书法研究所及扬州大学漆艺研究所等校级研究机构。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师资结构合理,教学成果显著,综合实力较强。近年来,完成或在研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学生在全国各级竞赛中获得全国高等专业艺术院校艺术歌曲比赛优秀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三等奖,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全能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艺术作品展一、二、三等奖,上海世博会爱尔兰国家馆服装画展最佳设计奖等。
音乐学院和美术与设计学院均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以及众多爱心人士捐助的各类奖学金,获奖面接近在校生的50%。
我校艺术类专业2018年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
专 业 |
计划 |
招 生 范 围 |
音乐学(师范) |
60 |
江苏 湖南 山西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广西 |
音乐表演 |
44 |
江苏 湖南 山西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广西 |
美术学(师范) |
46 |
江苏 湖南 山西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广西 |
环境设计 |
90 |
江苏 湖南 山西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广西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2 |
江苏 湖南 山西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广西 |
公共艺术 |
36 |
江苏 湖南 山西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广西 |
二、专业考试、报名
省份 |
考试地点 |
预约报名时间 |
预约考试时间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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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第24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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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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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院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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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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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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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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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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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 |
2018年1月14-15日 |
2018年1月16日(音乐) |
注:①江苏省的考生统一参加由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加试。
②江苏省外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③各省具体考试时间以该省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实行网上报名的省份:按网上报名的要求报名。
(2)实行现场报名的省份:Ⅰ.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Ⅱ.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200元。Ⅲ.领取《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类(满分300分)
(1)视唱(80分):5套试题中抽选一套。
(2)专业主修(20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3)加试科目(20分):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主修科目重复。
美术类(满分400分)
(1)素描:8开画纸,人物头像(提供图片)。(时间2.5小时)
(2)色彩:8开画纸,静物默写。(时间2.5小时)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文科类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考不分文理科,则皆可报名),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zhaoban.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三、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办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省)统一文化考试。
四、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合格),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五、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1)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2017年为6800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美术类联系人:谢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2226 87971618
音乐类联系人:韩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3664 87971618
八、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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