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A类计划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理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江苏省考生10分)、文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10分(江苏省考生5分),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对高考成绩超过华中科技大学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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