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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执业资格须知

2013/7/11 9:59:00 中国114招生网江苏站 【 】  

  中国114招生网讯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从7月11日起可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户籍在兰州市的申请人,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兰州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直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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