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2 16:32:00
记者25日获悉,河北省将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选聘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和公共卫生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务工作者、退休医务人员到农村卫生室服务,到2015年,基本实现每个有需求的行政村一名大学生村医。
据介绍,此项计划从2011年开始试点,连续选聘5年。今年选聘1000名,以后逐年增加。优先选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中共党员和在校担任学生干部。选聘的大学生村医服务期限为2年,必须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工作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在待遇和保障政策方面,我省将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给予选聘到村医室工作的大学生待遇和保障,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分担。医务工作者、退休医务人员保持原有待遇不变,并同时享受以上政策待遇。服务期间按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任职期满后报考省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期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硕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省内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服务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此外,市、县财政还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对其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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