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30 12:18:00
高考遇特殊情况如何应对?
今年我省2011年仍实行“3+文/理科综合”考试科目方案,3为语文、数学、外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理科综合及外语科目中的俄、日、德、法等小语种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中外语听力考试继续实行,考试成绩占该科全卷分数权重的20%(原始分为30分),拟报英语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英语口语等级(三级)考试,其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全国普通高考和我省高职统考同时进行,考试时间为6月7-8日,离高考越来越近了,考试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预想不到的特殊情况,下面是一些常遇到的情况及正确的解决办法。
1.考生走错考场或交通堵塞不能按时到达考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先到考点看一看自己的考场,熟悉自己参加考试的环境,计算一下到达考场所需的时间。考试当天,出发时间要留有余地。遇有交通堵塞,可出示《准考证》求得交通部门和交通警察的帮助。往年遇到这种情况的考生,只要是求助于公安和交通部门的一般都得到了他们的帮助。因此考生遇到这类情况,不要惊慌失措,应该积极地寻求帮助。
2.考试期间考生患疾病或遇有交通事故而受伤。如遇有这种情况,考生如能够坚持可尽最大努力参加考试;如感觉无法坚持,家长和老师应从身体安全角度考虑,劝其放弃这次考试机会。
3.考场上临时不舒服,如呕吐、腹泻、晕厥、抽筋等。一旦出现这些情况,考生应立即举手示意监考员。一般情况下考生在监考员陪同下临时离开考场,由医务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如身体允许,考生可继续应考,但考试时间不延长。不能坚持考试视为放弃本科目的考试。
4.试卷印刷出现纰漏。根据考场规则,开考前考生有5分钟的时间检查自己的试卷及答题卡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利用这段时间看清监考员在黑板上写明的试卷的页数和大题数,仔细地检查是否有缺页、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现象。如遇此类情况,应及时举手向监考员报告,由监考员查验并负责解决。开考后原则上不更换答题卡和试卷,如考生坚持要求更换答题卡和试卷,其考试时间不能延长。
5.考生遗失准考证、身份证。考试期间,考生遗忘身份证的,监考员先查验准考证,并用考场座次表与考生本人核对,如相貌相符,可让考生参加考试,做好记录后报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带队老师,在下场考试前将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带考生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送到考点办公室查验无误后,考试方才有效。
考生遗忘准考证的,监考员用考场座次表与考生本人核对,如相貌相符,可先让考生参加考试,做好记录后报告主考。如属考生忘带准考证,由主考通知带队老师,在下场考试前将准考证送考点办公室查验。
准考证丢失,则由考生书面申请继续考试,主考在核实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后签署意见,省巡视员附署。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持申请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加盖公章后,方可继续参加考试。
对身份证和准考证均遗忘了的考生,按准考证遗忘处理,并在下场考试前将有效身份证件送考点查验。
以上情况均须考生书面承诺:未按要求将有效身份证明送达查验的,所参加的考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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